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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因事先没有告知之物流承担五百罚款

发布人:圣才学习网  发布日期:2010-03-10 15:33  共人浏览[] [] []
  一套护肤品通过快递公司寄出后,因为其中有液体而被扣押罚款。快递公司指责消费者不该将液体放入邮件中;消费者则说快递公司没有提前告知液体不能空运。那么,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?
  2009年12月5日,潘小姐打电话到龙邦物流,由业务员上门收取邮件。“我经常通过龙邦物流寄一些液体的护肤品,每次都很顺利。这次寄的是一套价值400元的护肤品,其中也有液体,是要寄到江西的。寄出几天后,我就接到龙邦物流的电话,说液体是不能空运的,所以这个邮件在上海被扣,拿不回来了。”
  接下来的几天,潘小姐一直在为此事和龙邦物流进行协商,却始终没有拿回邮件。“前几天,业务员说东西退回到杭州了,但缴了500元罚款。如果我想拿回东西,就要承担一部分罚款。我事先不知道液体不能空运,寄件单上也没有这条规定,这笔罚款怎能由我来承担?”
  龙邦物流业务部负责人称,按照规定,液体和粉末是不能空运的,所以这个邮件被龙邦上海总部扣了,缴了罚款才拿回来。“邮件是由客户自己包装的,工作人员上门收件时告知过客户这是要空运的,但因一时疏忽,没有拆件检查,所以不知道里面有液体。邮件被扣,我觉得业务员和客户都有一定的责任。”
  杭州市消费者协会陈副秘书长认为,寄邮件是一种委托合同的关系,如果有什么禁忌,物流公司应该在寄件单上明确写出来,作为一个书面约定。如果寄件单上没有写清楚,出了问题应由物流公司负全部责任。
  经协商,龙邦物流同意将邮件归还给客户,不收取任何罚款。潘小姐致电记者反馈,已经拿回邮件,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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